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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配本草》- 卷一石部 - 硝石

作者:严西亭 朝代:清 阅读数:13人阅读

   

   一名焰硝,一名火硝。

   火为之使。畏女菀、杏仁、竹叶、粥。恶曾青、苦参、苦菜。柔五金。化七十二石为水。

   辛、苦、微咸。有毒。阴中之阳也。而气大温,其性上升。散三焦火郁,调五脏虚寒。

   得竹沥,点重舌、鹅口。配雄黄,研细末,点少许入 内,治诸心腹痛。凡用,溶化投甘草入内,即伏火。

   朴硝下降,属水,气寒。硝石为造炮焰硝,上升,属火,气大温。

   怪症∶尸厥四肢冰冷,不省人事,腹如雷鸣,宜灸气海七壮,内服火硝五钱、硫黄二两,为末,姜、附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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