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豆 - 下卷 - 雷公炮炙论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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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炮炙论》- 下卷 - 巴豆

作者:刘宋、雷学所着 朝代:南北朝 阅读数:29人阅读

   雷公云∶凡使,巴之与豆及刚子,须在子细认,勿误用,杀人。巴颗小、紧实、色黄;豆即颗有三棱、色黑;若刚子,颗小似枣核,两头尖。巴与豆即用,刚子勿使。

   凡修事巴、豆,敲碎,以麻油并酒等可煮巴、豆了,研膏后用。

   每修事一两,以酒、麻油各七合,尽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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