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刺误伤论 - 卷十七 - 小儿卫生总微论方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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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卫生总微论方》- 卷十七 - 针刺误伤论

作者:不详 朝代:宋 阅读数:15人阅读

   小儿有因动作。误被针刺骨刺竹木签刺伤而入肉。或已折在内不出者。叙方于后。

   象石 以白梅肉烂杵。和象牙末敷上,若针伤。即以象牙屑水调敷之。或以磁石末敷之。仍更以瞿麦为末。

   水服方寸匕。或煮汁饮之。日三。

   

   又方

    以松脂如乳香者末敷之。帛裹三五日。不觉而出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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