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方考》- 卷五 - 头病门第五十五 作者:吴昆 朝代:明代 阅读数:13人阅读 叙曰∶头者,身之元首,一有疾苦,无问标本,宜先治之。失而不治,虽有股肱,弗能用矣。今考十方以治头,所以尊元首而用股肱也。有医责者,尚知务哉! 中医书籍:医方考 上一节:巧匠取喉钩 下一节:加味二陈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