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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求真》- 上编卷四泻剂 - 泻湿

作者:黄宫绣 朝代:清 阅读数:38人阅读

   (山草)清热除湿杀虫苦参(专入肾。兼入脾胃)。味苦至极。古书有云。虽在五参之外。(人参。沙参。紫参。

   丹参。玄参。)云参亦属有补。然究止属除湿导热之品。于补其奚济乎?(绣按。五参除人参可以言补。余不得以补名。)凡味惟甘为正。惟温为补。苦参味等黄柏。寒类大黄。阴似朴硝。(的解)号为极苦极寒。用此杀虫除风。治水去疸。扫疥治癞。开窍通道。清痢解疲。或云有益。若谓于肾有补。纵书立有是说。亦不过从湿除热祛之后而言。岂真补阴益肾之谓哉?

   况有用此擦牙。而更见有腰痛伤肾之症。其可谓之补肾者乎!(素问云。五味入胃。各归其所喜攻。久则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王冰注云。入肝为温。入心为热。

   入肺为清。入肾为寒。入脾为至阴而兼四气。皆为增其味而益其气。各从本脏之气用尔。故久服黄连苦参而反热者。此其类也。气增不已。则脏气有偏胜。偏胜则脏有偏绝。故有暴夭。是以药不具五味。不备四气。而久服之。虽且复胜。久必暴夭。但人疏忽。不能精候耳。

   张从正云。凡药皆毒也。虽甘草苦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则五味各归其脏。必有偏胜。气增之患。诸药皆然。学人当触类而长之可也。)至脾胃虚寒。尤为切忌。泔浸。去腥气。蒸用。玄参为使。恶贝母菟丝子漏芦。反藜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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