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心法要诀》- 卷三胎前诸证门 - 激经、胎漏、尿血总括
妊娠经来名激经,胎漏下血腹不疼,若是伤胎腹必痛,尿血漏血要分明。
【注】妇人受孕之后,仍复行经者,名曰激经,为血有余。若孕妇无故下血,或下黄汁豆汁而腹不痛者,谓之胎漏。若其胎已伤而下血者,其腹必疼。孕妇又有尿血一证,腹亦不痛,然与胎漏之证又不同。盖尿血出于溺孔,漏血出自人门,三者俱下血而各不同治者,不可不详辨也。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上一节:子淋证治
下一节:激经、胎漏、尿血证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