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局日游胎杀第九 - 卷之十一 - 妇人大全良方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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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大全良方》- 卷之十一 - 太史局日游胎杀第九

作者:陈自明 朝代:南宋·嘉熙元年 阅读数:30人阅读

   每遇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五日在房内北;庚子、辛丑、壬寅三日在房内南;癸卯一日在房内西;甲辰、乙巳、丙午、丁未四日在房内东;六戊六巳日在房内中;余日在外无占。

   凡游在房内,不宜于方位上安床帐及扫舍,皆凶。

   又有小儿杀及本年三杀,及产母身黄定命,皆不可犯。凡妊娠之后,将此贴于当眼,常照应之。切不可穿凿修掘,移钉系篱壁,重物碾压之类。犯之重则胎死腹中,母亦不利;轻则子受其殃,成人之后必定破形,拳挛、跛缩、喑哑。犯之极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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