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推拿秘书》- 卷三推拿手法 - 推肝木 作者:骆如龙 朝代:清 阅读数:18人阅读 肝木在食指。肝属木。木生火。肝火动人眼目昏闭。法宜清。诸病从火起。人最平者肝也。肝火盛则伤脾。退肝家之热。又必以补脾土为要。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幼科推拿秘书 上一节:推肾水 下一节:推心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