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 -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 中医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 卷一

作者:吴谦 朝代:清 阅读数:13人阅读

   

   十枣汤方

   芫花(熬) 甘遂 大戟 大枣(擘,十枚)上三味等分,各别捣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枣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纳药末。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温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钱,得快下利后,糜粥自养。

   【方解】仲景治水之方,种种不同,此其最峻者也。凡水气为患,或喘、或咳、或悸、或噎、或吐、或利,病在一处而止。此则水邪留结于中,心腹胁下痞满硬痛,三焦升降之气阻隔难通。此时表邪已罢,非汗散之法所宜;里饮实盛,又非淡渗之品所能胜;非选逐水至峻之品,以直折之,则中气不支,束手待毙矣。甘遂、芫花、大戟三味,皆辛苦气寒而禀性最毒,并举而用之,气味相济相须,故可直攻水邪之巢穴,决其渎而大下之,一举而患可平也。然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以毒药攻邪,必伤及脾胃,使无冲和甘缓之品为主宰,则邪气尽而大命亦随之矣。然此药最毒至峻,参术所不能君,甘草又与之反,故选十枣之大而肥者以君之。一以顾其脾胃,一以缓其峻毒。得快利后,糜粥自养。一以使谷气内充;一以使邪不复作。此仲景用毒攻病之法,尽美又尽善也。昧者惑于甘能中满之说而不敢用,岂知承制之理乎!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

   【注】太阳病外证未解者,谓桂枝汤之表证未解也。凡表证未解,无论已汗未汗,虽有可下之证,而非在急下之例者,均不可下。下之为逆也。欲解外者,仍宜桂枝汤主之。

   【集注】王肯堂曰∶但有一毫头痛恶寒,即为表证未解,不可下也。

   程应旄曰∶若下后外证未解者,仍当解外,有是证用是药,不可以既下而遂谓桂枝汤不中与也。

   汪琥曰∶下之为逆,逆者,为病在外而反攻其内,于治法为不顺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

   【注】太阳病,先发汗表未解,仍宜汗之,而复下之,治失其宜矣。脉浮者不愈,盖以脉浮,邪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也。今误下未成逆,脉仍浮,故知邪尚在外,仍宜桂枝汤解外则愈也。

   【集注】程应旄曰∶愈不愈辨之于脉。其愈者,必其脉不浮而离于表也。若脉浮者,知尚在表,则前此之下,自是误下,故令不愈。从前之误,不必计较,只据目前。目前之证,不必计较,只据其脉。脉若浮,知尚在外,虽日久尚须解外则愈。有是脉,用是药,亦不以既下而遂以桂枝汤为不中与也。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注】立治逆之法,不外乎表里;而表里之治,不外乎汗下。病有表里证者,当审其汗、下何先,先后得宜为顺,失宜为逆。若表急于里,本应先汗而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汗而后下,治不为逆也。若里急于表,本应先下,而反汗之,此为逆也;若先下而后汗,治不为逆也。

   【集注】程知曰∶言汗下有先后缓急,不得倒行逆施。

   汪琥曰∶治伤寒之法,表证急者即宜汗,里证急者即宜下,不可拘拘于先汗而后下也。

   汗下得宜,治不为逆。

   

上一节:卷一

下一节: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