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针灸》- 卷三针灸门 - 杂忌法 作者:朱梓 朝代:明·永乐四年 阅读数:22人阅读 杂忌法有数端。经云。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于至巧。气血羸劣者。不可刺。久病笃危者。 不可刺。大寒大热大风大雨大饥大饱大醉大劳皆不可刺。然大寒无刺。令病患于无风暖室中啜以粥食。饮以醪酪。令病患无畏寒气。候气血调匀。然后可刺。如此刺之。无疾不愈。 余皆仿此而行之。经云。无刺漉漉之汗。无刺混混之脉。无刺 之热。此之谓也。 中医书籍:普济方·针灸 上一节:甲乙经灸禁穴 下一节:天医取师疗病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