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补法 - 卷之十八 -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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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卷之十八 - 调补法

作者:陈言 朝代:宋 阅读数:14人阅读

   产后血气既衰,五脏俱损,唯得将补,不可转利,虽恶血未尽,亦不可便服补药,须俟七日外,脐下块散,方可投之,若痛甚切者,或崩伤泄利,虚羸喘乏,别生他疾,带起宿患,宜寻阅诸方,审详调理,不必拘以日数也,如黑神散却不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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