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四之气(太阴湿土之分) - 卷第二五行司化篇第二 - 素问要旨论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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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问要旨论》- 卷第二五行司化篇第二 - 求四之气(太阴湿土之分)

作者:刘完素 朝代:金 阅读数:14人阅读

   前三之气,少阴君火之分,终在戌上二十分也。起自亥初一刻,起所至申末,十位,计八十刻。亥子丑,各二十分,为一刻,寅卯辰,各二十分,又一刻,巳午未,又一刻,计八十三刻,外少四刻半。酉上取四刻,申上二十分,酉上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交在酉中之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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