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要旨论》- 卷第二五行司化篇第二 - 求五之气(阳明燥金之分)
始自酉中之左,起四刻十分,从戌数至未,共十位,计八十刻。每一位二十分,子上又一刻,卯上又一刻,午上又一刻,计八十七刻,少半刻。前酉上十分,未上二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计八十七刻半也。
交在未末二十分也。
上一节:求四之气(太阴湿土之分)
下一节:求终之气(太阳寒水之分)
始自酉中之左,起四刻十分,从戌数至未,共十位,计八十刻。每一位二十分,子上又一刻,卯上又一刻,午上又一刻,计八十七刻,少半刻。前酉上十分,未上二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计八十七刻半也。
交在未末二十分也。
上一节:求四之气(太阴湿土之分)
下一节:求终之气(太阳寒水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