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理例》- 卷一 - 论蜞针五十二 作者:汪机 朝代:明·嘉靖二年 阅读数:4人阅读 蜞针吮出血。可施于轻小症候。若积毒在脏腑。徒竭其血干外无益。一儿二岁赤轸。取大蜞数条吮其血。轸消。予曰。非治也。三日大热而死。盖血去。气不能独居故也。 中医书籍:外科理例 上一节:针法总论五十一 下一节:论金银花酒五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