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衍义》- 卷十四 - 紫葳
今蔓延而生,谓之为草。又有木身,谓之为木。又须物而上。然干不逐冬毙,亦得木之多也,故分入木部为至当。唐白乐天诗∶“有木名凌霄,擢秀非孤标。”由是益知非草也。《本经》又云∶“茎叶味苦。”是与瞿麦别一种甚明。《唐本·注》云∶“且紫葳、瞿麦皆《本经》所载,若用瞿麦根为紫葳,何得复用茎叶?”此说尽矣。然其花赭黄色,本条虽不言其花,又却言茎叶味苦,则紫葳为花,故可知矣。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