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萃精》- 卷五麻疹门 - 麻疹忌食诸肉、鸡、鱼、盐、醋等物 作者:陈守真 朝代:民国 阅读数:3人阅读 疹证,凡马、牛、猪、羊、鹅、鸭、鱼腥等味,盐、醋、甘、甜、面食、五辛、滞气煎 等物,必俟疹收后四十九日之外,方可食用。惟宜食淡,庶无后患,否则食盐太早,令儿咳嗽;食五辛太早,能生惊热;食荤腥太早,必生奇证,慎之慎之。 中医书籍:儿科萃精 上一节:麻疹忌食辛辣 下一节:麻疹忌用补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