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效良方》- 卷之六十八中恶门附论 - 中恶通治方 作者:董宿 朝代:明·成化六年 阅读数:18人阅读 切勿以火照,照之杀人,但痛啮其踵及足拇指甲际,多唾其面即活,仍以菖蒲末吹两鼻中,及桂末吹舌下。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奇效良方 上一节:中恶通治方 下一节:中恶通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