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十二经水火分治法 - 卷十四 - 儒门事亲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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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门事亲》- 卷十四 - 辨十二经水火分治法

作者:张从正 朝代:金 阅读数:5人阅读

   胆与三焦寻火治,肝和包络都无异;脾肺常将湿处求,胃与大肠同湿治;恶寒表热小膀温,恶热表寒心肾炽。

   十二经,最端的,四经属火四经湿,四经有热有寒时,攻里解表细消息。

   湿同寒,火同热,寒热到头无两说。

   六分分来半分寒,寒热中停真浪舌。

   休治风,休治燥,治得火时风燥了。

   当解表时莫攻里,当攻里时莫解表,表里如或两可攻,后先内外分多少。

   敢谢轩岐万世恩,争奈醯鸡笑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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