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方新编》- 卷二十二痧症 - 食忌
生姜(痧所大忌,勿作药引)、圆眼、大枣(俱习作引)、辣酱、花胡椒、烟、茶、火酒、醋、面、索粉、面筋、糯米团粽、猪羊肉、鸡、鱼、蒜、葱、芥菜、瓜、茄、水红菱、糖食、桃、梅、李、杏。
发痧若饮粥汤、热汤、热酒,轻者必重,重者必危;吃米食诸物,恐结成痧块,日久变出他疾,难于救疗。忌用热汤洗澡,愈洗愈将毒瓦斯赶入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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