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大全》- 卷之六 - 论艾炷大小 作者:徐凤 朝代:明·正统四年 阅读数:21人阅读 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小弱也乃小作之。凡小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炷欲大,惟头与四肢欲小耳,但去风邪而已。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针灸大全 上一节:点穴论 下一节:论壮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