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艾炷大小 - 卷之六 - 针灸大全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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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大全》- 卷之六 - 论艾炷大小

作者:徐凤 朝代:明·正统四年 阅读数:21人阅读

   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小弱也乃小作之。凡小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炷欲大,惟头与四肢欲小耳,但去风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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