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艾火 - 卷之六 - 针灸大全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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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大全》- 卷之六 - 论点艾火

作者:徐凤 朝代:明·正统四年 阅读数:28人阅读

   《下经》云∶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切宜避之。凡取火,若得火珠曜日,以艾承之,得火为妙。次有火镜曜日,亦以艾引得火亦良。余用铁 击KT 石,得火亦可。今人有清油点灯,传火点艾是也,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疼痛,用蜡烛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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