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大全》- 卷之六 - 论点艾火 作者:徐凤 朝代:明·正统四年 阅读数:28人阅读 《下经》云∶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切宜避之。凡取火,若得火珠曜日,以艾承之,得火为妙。次有火镜曜日,亦以艾引得火亦良。余用铁 击KT 石,得火亦可。今人有清油点灯,传火点艾是也,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疼痛,用蜡烛更佳。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针灸大全 上一节:论壮数多少 下一节:论避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