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湖炮炙法》- 卷二草类 - 香薷 作者:刘宋、雷学所着 朝代:南北朝 阅读数:23人阅读 〔 曰〕凡采得去根留叶,锉曝干,勿令犯火。服至十两,一生不得食白山桃也。〔时珍曰〕八、九月开花着穗时,采之阴干,入用。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濒湖炮炙法 上一节:泽兰 下一节:赤车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