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灯续焰》- 卷十八补遗 - 齿
齿者,骨之余。骨不外露,齿质乃骨而外露,故曰余。如唇为肉余、爪为筋余、发为血余,俱内藏者,余出而外露也。气则不言余,以气呼出可见耳。肾主骨,故齿属肾,言其本也。胃足阳明之入上齿龈,大肠手阳明之入下齿龈,言其经也。是故本病者多病齿骨,经病者多病齿龈。然有虚实风火虫蚀之不同,在诊之细为分别,则无不效。选方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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