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灯续焰》- 卷十九补遗望诊 - 五官 作者:潘楫 朝代:清 阅读数:6人阅读 《灵枢》五阅五使篇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 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故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 青。脾病者,唇黄。心病者,舌卷短、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医灯续焰 上一节:脏腑部分 下一节:诊病新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