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说》- 卷二针灸 - 不宜灸 作者:张杲 朝代:南宋 阅读数:24人阅读 凡妇人怀孕不论月数及生产后未满百日不宜灸之若绝子灸脐下二寸三分间动脉中三壮女子石门不灸(出千金方)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医说 上一节:灸脐风 下一节:因灸满面黑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