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征要》- 第三卷心经及小肠经 - (四)止盗汗、自汗 作者:李中梓 朝代:明 阅读数:12人阅读 味甘,性平,无毒。入心、肝、肾三经。忌鱼及铁器。 畏石膏。火炼,水飞,酒煮用。 养精神,定魂魄。涩精而遗泄能收,固肠而崩淋可止。缩小便,止自汗,生肌肉,收脱肛。 龙齿∶镇心安神,定惊止痉。 龙骨多主肝病。肾主骨,故又益肾也。许叔微云∶“肝藏魂,能变化,魂飞不定者,治之以龙齿。” 龙骨收敛太过,非久病虚脱者,切勿妄投。 中医书籍:本草征要 上一节:(三)安神宁心 下一节:(四)止盗汗、自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