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征要》- 第三卷肺经及大肠经 - (八)清大肠 作者:李中梓 朝代:明 阅读数:17人阅读 味辛,性温,无毒。入胃、大肠二经。忌见火。 降至高之气,似石投水。疏后重之急,如骥追风,疟疾与痰癖皆收,香港脚与杀虫并选。 足阳明为水谷之海,手阳明为传导之宫。二经相为贯输,以运化精微者也。二经病,则痰积虫癖生焉。辛能破滞,苦能杀虫,故主如上诸证。 槟榔坠诸气,至于下极,气虚下陷者,所当远避。 中医书籍:本草征要 上一节:(八)清大肠 下一节:(八)清大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