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征要》- 第四卷食疗 - (三)菜蔬 作者:李中梓 朝代:明 阅读数:15人阅读 味辛、性温,有毒。入脾、肾二经。忌蜜。 消谷化食,辟祟驱邪。破 癖多功,炙恶疮必效。捣贴胸前,痞格资外攻之益。研涂足底,火热有下引之奇。 大蒜用最多,功至捷,外涂皮肉,发 作疼,则其入肠胃而搜刮,概可见矣。 性热气臭,凡虚弱有热之人,切勿沾唇。即宜用者,亦勿过用,生痰动火,损目耗 血,谨之。 中医书籍:本草征要 上一节:(三)菜蔬 下一节:(三)菜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