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经解》- 卷三果部 - 【乌梅】
气平。味酸。无毒。主下气。除热。烦满。安心。止肢体痛。偏枯不仁死肌。去青黑痣。蚀恶肉。
乌梅气平。禀天秋收之金气。入手太阴肺经。味酸无毒。得地东方之木味。入足厥阴肝经。
气味俱降。阴也。肺主气。气平则降。所以下气。肝属木。木苦火炎。逆于胸中。则热而烦满。乌梅味酸。能收浮热。吸气下行。所以止烦满也。心者火也。木之子也。味酸气平。能平肝木。木和心自安也。肢体属脾。脾为土。肝木克土则痛。味酸则敛。所以止痛。肝藏血。血枯则偏枯不仁死肌矣。味酸益肝血。血和则润。不仁死肌愈也。去青黑痣及蚀恶肉。酸收之味。外治能消痣与肉也。
制 方:乌梅作汤。治火炎头痛。同豆豉、甘草、生姜、童便。治劳疟。同川莲丸。治赤痢。专烧灰。敷治 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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