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拾遗》- 卷九兽部 - 犬豕胎粪 作者:赵学敏 朝代:清 阅读数:20人阅读 史长惺有不服药而点眼发汗方∶以初男胎粪炼而升之,加冰、麝,磁罂收。有当发汗者,男左女右,以乳点之,卧即汗出。本草所未载。小识云∶犬、豕初生粪,皆可合炼,不必定婴孩也。 中医书籍:本草纲目拾遗 上一节:猴经 下一节: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