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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备要》- 草部 - 贝母

作者:汪昂 朝代:清·公元1644-1911年 阅读数:12人阅读

   宣,散结,泻热,润肺,清火微寒,苦泻心火,辛散肺郁(入肺经气分,心火降则肺气宁。《诗》曰∶言采其虻。虻即贝母也。取其解郁)。润心肺,清虚痰。

   治虚劳烦热,咳嗽上气,吐血咯血,肺痿肺痈,喉痹(君相之火)目眩(火热上攻),淋沥(小肠邪热,心与小肠相表里,肺为气化之源)瘿瘤(化痰),乳闭产难。功专散结除热,敷恶疮(唐时有人膊上生疮如人面,能饮酒食物,亦无他苦。遍投诸药悉受之,至贝母。

   疮乃颦眉,灌之数日,成痂而愈),敛疮口(火降邪散,疮口自敛,非贝母性收敛也。俗以半夏燥毒,代以贝母,不知贝母寒润,主肺家燥痰,半夏温燥,主脾家湿痰,设或误用,贻误非浅。故凡风、寒、湿、食诸痰,贝母非所宜也,宜用半夏、南星)。

   川产开瓣者良,独颗无瓣者不堪用。去心,糯米拌炒黄,捣用。浓朴、白薇为使。畏秦艽。反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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