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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备要》- 木部 - 檀香

作者:汪昂 朝代:清·公元1644-1911年 阅读数:10人阅读

   宣,理气辛温。调脾肺,利胸膈,去邪恶,能引胃气上升,进饮食,为理气要药(《内典》云∶旃檀涂身,能除热恼。昂按∶内兴欲念,亦称热恼。盖诸香多助淫火,惟檀香不然,故释氏焚之。道书又以檀为俗香,不可以供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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