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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备要》- 禽兽部 - 麝香

作者:汪昂 朝代:清·公元1644-1911年 阅读数:16人阅读

   宣,通窍辛温香窜。开经络,通诸窍,透肌骨,暖水脏。治卒中诸风、诸气、诸血、诸痛,痰厥惊痫(严用和云∶中风不醒者,以麝香清油灌之,先通其关。东垣曰∶风病在骨髓者宜之。

   若在肌肉用之,反引风入骨,如油入面。时珍曰∶严氏言风病必先用,东垣谓必不可用,皆非通论。若经络壅闭,孔窍不利者,安得不用为引导以开通之耶!但不可过耳。昂按∶据李氏之言,似乃以严说为长。《广利方》中恶客忤垂死,麝香一钱,醋和灌之),症瘕瘴疟,鼻窒耳聋,目翳阴冷。辟邪解毒,杀虫堕胎。坏果败酒,故治果积、酒积(东垣曰∶麝香入脾治肉,牛黄入肝治筋,冰片入肾治骨)。研用。凡使麝香,用当门子尤妙。忌蒜。不可近鼻,防虫入脑(麝见人捕之,则自剔出其香,为生香尤难得。其香聚处,草木皆黄。市人或搀荔枝核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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