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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备要》- 草部 - 三七

作者:汪昂 朝代:清·公元1644-1911年 阅读数:10人阅读

   

   一名山漆

   泻,散瘀,定痛甘苦微温。散血定痛。

   治吐血衄血,血痢血崩,目赤痈肿(醋磨涂即散,已破者为末掺之)。为金疮杖疮要药(杖时先服一二钱,则血不冲心;杖后敷之,去瘀消肿易愈。大抵阳明、厥阴血分之药,故治血病)。

   此药近时始出,军中恃之。从广西山洞来者,略似白芨、地黄,有节,味微甘,颇似人参。以末掺猪血中,血化为水者真(近出一种,叶似菊艾,而劲浓有岐尖,茎有赤棱,夏秋开黄花,蕊如金丝,盘纽可爱,而气不香,根大如牛蒡,味甘极。《易繁衍》云是三七,治金疮折伤血病甚效,与南中来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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