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卷之十七 - 求子论 作者:陈言 朝代:宋 阅读数:14人阅读 夫有夫妇,则有父子,婚姻之后,必求嗣续。故圣人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者,言嗣续之至重也。凡欲求子,当先察夫妻有无劳伤痼害之属,根据方调治,使内外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上一节:妇人论 下一节:荡胞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