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子论 - 卷之十七 -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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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卷之十七 - 求子论

作者:陈言 朝代:宋 阅读数:14人阅读

   夫有夫妇,则有父子,婚姻之后,必求嗣续。故圣人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者,言嗣续之至重也。凡欲求子,当先察夫妻有无劳伤痼害之属,根据方调治,使内外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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