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逐月十二经脉养胎将息慎护法 - 卷第七十六 - 太平圣惠方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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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圣惠方》- 卷第七十六 - 妊娠逐月十二经脉养胎将息慎护法

作者:王怀隐、陈昭遇等 朝代:宋·淳化三年 阅读数:20人阅读

   凡妊娠第一月名始胚。饮食精熟甘美。更御宜食大麦。无食辛腥。足厥阴脉养。不可针灸其令恐凡妊娠第二月。名始膏。无食辛臊。居必静处。若有所犯。百节皆痛。是谓胎始结也。

   其二凡妊娠第三月。名始胎。当此时形像始化。未有定仪。见物而变。欲令见王侯贵人。端庄美者。

   玩。

   食大无邪忌喂心。

   凡妊娠第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其食稻粳。其羹鱼雁。是谓盛血以通耳目。而行经络。

   食也凡妊娠第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卧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处。浓其衣裳。朝吸天光月足喜怒凡妊娠第六月。始受金精以为其筋。身欲微劳。无得静处。出游于野。数观走犬及视走马。

   针凡妊娠第七月。始受水精以成其骨。劳躬摇肢。无使定止。动作屈伸。以运血气。居处必燥经。手凡妊娠第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和心静息。无使气极。是谓密腠理而光泽颜色。其八月凡妊娠第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五脏六腑百节。无不尽备。饮醴食甘。缓衣宽带。

   自无处湿冷。无饱饮食也。

   凡妊娠第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神皆备。但待时而生。

   一月结胚。二月始膏。三月始胎。四月形体成。五月能动。六月筋骨立。七月毛发生。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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