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证治裁》- 卷之四泄泻论治 - 泻与痢不同及先后传变 作者:林佩琴 朝代:清 阅读数:13人阅读 泻由水谷不分,病在中焦。痢以脂血伤败,病在下焦。在中焦者,分利脾胃之湿。在下焦者,调理肝肾之伤。若水泻久,则传变而痢脓血,是脾传肾,谓之贼邪,故难愈。若先痢后泻,是肾传脾,谓之微邪,故易瘳。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类证治裁 上一节:论肾泄 下一节:泄泻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