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屑 - 卷第四 - 新修本草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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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本草》- 卷第四 - 金屑

作者:苏敬等20余人编写 朝代:唐 阅读数:27人阅读

   味辛,平,有毒。主镇精神,坚骨髓,通利五脏,除邪毒瓦斯,服之神仙。生益州,采无时。

   金之所生,处处皆有,梁、益、宁三州及建晋多有,出水沙中,作屑,谓之生金。辟恶而有毒,不炼服之杀人。建、晋亦有金沙,出石中,烧熔鼓铸为埚,虽被火亦未熟,犹须更炼。又高丽、扶南及西域外国成器,金皆炼熟可服。《仙经》以KT 、蜜及猪肪、牡荆、酒辈炼饵柔软,服之神仙。亦以合水银作丹砂外,医方都无用,当是犹虑其毒害故也。《仙方》名金为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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