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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济方·针灸》- 卷三针灸门 - 针忌

作者:朱梓 朝代:明·永乐四年 阅读数:37人阅读

   千金方云。夫用针者。先明其孔穴。补虚泻实。勿失其理。针皮毛腠理勿伤肌肉。针肌肉勿伤筋脉。针筋脉勿伤骨髓。针骨髓勿伤诸络。伤筋膜者。愕视失魂。伤血脉者。烦乱失神。

   伤皮毛者。上气失魄。伤骨髓者。呻吟失志。伤肌肉者。四肢不收失智。此为五乱。因针所生若更死。度有死之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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