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艾用火(法)灸治颂第十一 - 卷第二 - 医心方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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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 卷第二 - 作艾用火(法)灸治颂第十一

作者:日本、丹波康赖 朝代:北宋 阅读数:30人阅读

   作艾法∶《短剧方》云∶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哑。解曰∶此为作炷欲令根下广三分为适也,减还极《千金方》云∶凡新生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不过七壮,炷如雀矢大。

   用火法∶《虾蟆经》云∶松木之火以灸即根难愈。柏木之火以灸即多汁。竹木之火以灸即伤筋,多壮枯。

   之火上八木之火以灸人,皆伤血肌肉骨髓。大上阳燧之火以为灸,上次以KT 石之火,大常槐木之《短剧方》云∶凡八木之火害人肌血筋脉骨髓,不可以灸也。大上用阳燧之火,其次KT石之火也。今世之皆良也。相传是可用也。

   灸治颂∶《虾蟆经》云∶灸时咒曰∶天师天医,愿我守来疗治百病,我当针灸疾病,不治神明,恶毒又咒云∶天地开张,禁之越王,俱摄金刚,针不当神,利不伤损,疾病速去,急急如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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