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子女生日法第九 - 卷第二十四 - 医心方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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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 卷第二十四 - 相子女生日法第九

作者:日本、丹波康赖 朝代:北宋 阅读数:24人阅读

   《产经》云∶子日生女,十日三月不死,当再嫁,年至六十五死,属榆木。一云∶心恶。

   丑日生女,三日一月不死,娶为兵家作嫁,年至六十七死,属杏仁。一云∶为巫市买,多辨,二夫。

   寅日生女,四日七月不死,当三嫁,年至六十死,属杨木。一云∶恶,好巫。

   卯日生女,三月不死,当娶智在家,年至六十三死,属折木。一云∶小财,贫。

   辰日生女,三日一月不死,当为王侯后,年至七十一死,属桃木。一云先贫后富。

   巳日生女,一日半不死,当贵相,年至八十九,属青榆木。一云∶为巫,多口舌午日生女,三日六月不死,当富,年至七十七死,属杜榆木。

   未日生女,五日三月不死,当事一君,至七十四死,属相信木。一云∶为国王妻,贵吉。

   申日生女,七日六月不死,当富,年至五十四死,属桑木。一云∶贫,无财多病。

   酉日生女,一日五月不死,当资,年至七十八死,属相杨木。一云∶贫,无财亦多病。

   戌日生女,二日五月不死,当九嫁,年至六十七死,属杜析木。一云∶喜游,病癃。

   亥日生女,三日五月不死,当富,年至六十四死,属落木。一云∶巧,当富,三夫,多病。

   凡五月丙午日生男,七年无父,母无母,七月丙辰日生,男胜父,女胜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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