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 卷第十八 - 医心方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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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 卷第十八 -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作者:日本、丹波康赖 朝代:北宋 阅读数:28人阅读

   《葛氏方》云∶金疮,忌 怒,大言,大笑,思想阴阳,行动作力,多食饮咸酸、饮酒、热羹 ,皆使疮痛。疮瘥后百日、半年,乃稍稍复常耳。

   又云∶若多饮粥辈,则血溢出杀人。

   《陶景本草注》云∶金疮禁食猪肉、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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