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卷第十八 -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作者:日本、丹波康赖 朝代:北宋 阅读数:28人阅读 《葛氏方》云∶金疮,忌 怒,大言,大笑,思想阴阳,行动作力,多食饮咸酸、饮酒、热羹 ,皆使疮痛。疮瘥后百日、半年,乃稍稍复常耳。 又云∶若多饮粥辈,则血溢出杀人。 《陶景本草注》云∶金疮禁食猪肉、梨。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医心方 上一节:治金疮中风方第十二 下一节:治毒箭所伤方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