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卷第八手足 - 香港脚禁食第十四 作者:日本、丹波康赖 朝代:北宋 阅读数:24人阅读 苏唐论云∶不宜食面、羊肉、萝卜、葵、蔓菁、韭。 又云∶不得食酢饼。 《千金方》云∶羊肉、牛肉、鱼、蒜、蕺菜、菘菜、蔓菁、瓠子、酒、面、酥、油、乳糜、又云∶不得食诸生果子、酸酢之食,犯之者皆不可瘥。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图片均来自互联网,一切版权均归源网站或源作者所有。 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删除。邮箱:yg1147@outlook.com 中医书籍:医心方 上一节:香港脚禁忌第十三 下一节:香港脚宜食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