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丹禁食法第十一 - 卷第十九 - 医心方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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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 卷第十九 - 服丹禁食法第十一

作者:日本、丹波康赖 朝代:北宋 阅读数:23人阅读

   《召魂丹方》云∶凡病多服丹,经三五以上者,不可食陈臭烂败之物,生肉蒜齑之类。

   又云∶勿犯肥鲜、生血、五辛、生菜等,食其余,一无所禁。

   《大清经》云∶凡当服丹时慎黄牛肉、羊血羹、白酒、仓米、麦,鲤鱼及尘臭烂败之物,并不得犯之,自余任情。

   又云∶服丹之时,不宜吃热食热羹,食必须冷,不宜过热,热即发动,其药令人吐逆。

   诸服丹雄黄八石,皆宜断血食,不然者既不治为久久使人半身不随,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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