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 卷之十四性集杂证谟瘴气 - 瘴病愈后将养法 作者:张介宾 朝代:明 阅读数:17人阅读 凡瘴病,不发三日后,方可洗手。七日后可洗面。半月后可梳头。一两月后,谨戒房事,能戒百日,尤好。又瘴不发后,须吃素粥三日,经五日后,方可以猪脾煮羹,吃软饭。十日后略可吃酒,少用肉羹。但不可食诸般骨汁。若犯之则再发,凡牛羊猪犬鸡鹅诸骨汁,须并忌一月,或两月犹佳。凡犯而再发,必多困笃。 中医书籍:景岳全书 上一节:瘴病脉候 下一节:瘴气论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