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病源候论》- 卷之三十六金疮病诸候凡二十三论 - 八、金疮伤筋断骨候
夫金疮始伤之时,半伤其筋,荣卫不通,其疮虽愈合,后仍令痹不仁也。若被疮截断诸解、身躯、肘中,及腕、膝、髀若踝际,亦可连续,须急及热,其血气未寒,即去碎骨便更缝连,其愈后直不屈伸。若碎骨不去,令人痛烦,脓血不绝。不绝者,不得安。诸中伤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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