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 卷三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 鸟兽有中毒箭死者,其肉有解毒之方
大豆煮汁,及盐汁,服之解。
【方解】箭伤有毒,凡鸟兽被箭死者,肉毒,人食之,先服盐汁,次服豆汁,解不及者死。
@@@鱼头正白如连珠至脊上,食之杀人。
鱼头中无腮者,不可食之,杀人。
鱼无肠胆者,不可食之,三年阴不起,女子绝生。
鱼头似有角者,不可食之。
鱼目合者,不可食之。
【注】以上皆怪异之形色,必有毒也。
@@@六甲日勿食鳞甲之物。
【注】六甲值日,食鳞甲物犯其所忌,故曰勿食。
@@@鱼不可合鸡肉食之。
【注】鱼属火,善动;鸡属木,生风,风火相煽,故勿合食。
@@@鱼不得合鸬鹚肉食之。
【注】鸬鹚嗜鱼,凡物相制相犯者,皆不可合食。
@@@鲤鱼鮓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鱼子不可合猪肝食之,害人。(小豆藿即小豆叶也)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鲫鱼不可合猴雉肉食之。
醍鱼合鹿肉生食,令人筋甲缩。
青鱼鮓不可合胡荽及生葵并麦酱食。
□鳝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注】以上六条,皆能助热动风,合食俱不宜。
@@@龟肉不可合酒□子食之。
【注】龟多神灵,不可轻食,若酒□合食,更非所宜也。
@@@□目凹陷者,及腹下有王字形者,不可食之。其肉不得合鸡鸭食之。
【注】□无耳,以目为听,目凹陷,及腹有王字形者,皆有毒,慎之。性与鸡鸭相反,故不可合食。
@@@龟□肉不可合苋菜食之。
【注】龟□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之,必成□瘕。
@@@□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注】无须腹黑反白者,怪异之□也,故不可食。
@@@食脍饮乳酪,令人腹中生虫为瘕。
【注】脍乃牛、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乳酪酸寒,与脍同食则生虫为瘕,故戒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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