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兼症瘕 - 卷四胎前诸证门 - 医宗金鉴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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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宗金鉴》- 卷四胎前诸证门 - 胎兼症瘕

作者:吴谦 朝代:清 阅读数:21人阅读

   26.妊娠有病当攻下, 衰其大半而止之, 经云有故而无殒, 与病适当又何疑.【注】凡孕妇素有症瘕旧疾, 或有新病应攻下者, 但攻其大半, 余俟其自消, 不可尽攻. 经云: 有故无殒. 言药虽峻, 有病则病受之, 不能伤胎也. 攻其大半, 与病相当, 又何疑于有妊必不可攻之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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