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鬼野道方三首 - 卷第二十八 - 外台秘要 - 中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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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台秘要》- 卷第二十八 - 猫鬼野道方三首

作者:王焘 朝代:唐·天宝十一年 阅读数:17人阅读

   病源猫鬼者,云是老狸野物之类,变为鬼蜮,而依附于人,人畜事之,犹如事蛊以毒害人,其病状,心腹刺痛,食人腑脏,吐血痢血而死,又野道者,是无主之蛊也,人有畜事蛊以毒害人,为恶既积,乃至死灭绝,其蛊则无所依止,浮游田野道路之间,有犯害人者,其病发犹是蛊之状,但以其于田野道路得之,故谓之野道。(并出第二十五卷中)。

   千金疗猫鬼野道病,歌哭不自由方。

   五月五日取自死赤蛇烧作灰,研,井华水服方寸匕,日一服。

   又疗猫鬼,眼见猫狸,并耳有所闻方。

   相思子 蓖麻子 巴豆(各一枚)。 朱砂(末)。 蜡(各四铢)。

   上五味捣作丸,取麻子许含之,即以灰围患人,前头着一斗灰火,吐药火中,即画火上作十字,其猫鬼并皆死矣。忌猪肉芦笋生血物。(翼方有硝粉出第二十六卷中)。

   古今录验疗妖魅猫鬼,病患不肯言鬼,鹿角散方。

   鹿角屑捣散,以水服方寸匕,病者即言实也。(出第四十五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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