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卷第十四 - 楠材 作者:唐慎微 朝代:宋 阅读数:4人阅读 微温。主霍乱吐下不止。 陶隐居云∶削作柿煮服之,穷无他药用此。臣禹锡等谨按日华子云∶味辛,热,微毒。 治转筋。 衍义曰∶楠材,今江南等路造船场,皆此木也。缘木性坚而善居水。久则多中空,为白蚁所穴。 中医书籍:证类本草 上一节:子 下一节:柘木